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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汽车到了“分水岭”

    农用汽车改称汽车,并入汽车管理,引起了人们种种猜想,有人甚至认为名称的改变是一种过渡,国家将取消农用汽车。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清晰地显示,这次“改名换姓”,政府的意图是提高农用汽车的“生活质量”。是继续在原来的低档次、低水平上徘徊,还是借此机会提高质量、提高水平,农用汽车已经到了“分水岭”。

  “ 改名”不会使农用汽车消失

  近日,记者从国家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委托有关机构对农村汽车市场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农村家庭机动运输工具中,三轮汽车占22%,四轮汽车占14.8%,三轮和四轮汽车占据了农用交通工具的36.8%。摩托车占28%,各种拖拉机占14.2%,汽车占20.8%,其中微型汽车占1/4,轻型货车占1/4。调查结论是:低速货车仍是农村用车的主力。

  据权威部门统计,2005年,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中,低速货车保有量为2400万辆,高速汽车与低速货车之比为5∶4。

  有调查数据表明,当前,在中国农业生产的全部劳动用工量中,农业运输平均用工量占36%以上,山区农业运输的用工量甚至占70%以上。中国农村每年田间作业运输量大约为130亿吨,城乡之间货物运输量大约为70亿吨。但是,现在中国农村机动车仅能完成农村运输总量的30%左右,而发达国家农村机动车能完成农村运输量的80%以上。也就是说,我国农村运输货源分散、运输距离短的特点,决定了农用汽车在特定经济条件下还有巨大的需求。

  “ 改名” 是为了使农用汽车更好发展

  长期以来,农用汽车处于多头管理状态,谁都能管,谁又都不管。由于管理权限混乱,无证驾驶、无号牌、无车辆行驶证等“三无车”在一些地方大量出现。不仅如此,农用汽车非法改装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按规定,农用汽车载重吨位不得超过1.5吨,但许多农用汽车经改装后变成了“农用重卡”,最多可载货20多吨。在公路上行驶的时速大多也在55公里以上。农用汽车用于经营性运输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交警管不了,农机部门管不好,不安全隐患层出不穷。

  今年7月11日,公安部通报了2006年上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农村地区交通事故较多。而这一问题曾多次在公安部的交通安全情况通报中提及。

  针对这些问题,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曾建议:将农用汽车纳入汽车管理范围,以便进行规范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管理。所以,“通知”的内容尽管看上去很简单,并没有涉及更多农用汽车“正名”之后的政策调整内容,但背后的故事已说明国家将农用汽车并入汽车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管理,使农用汽车行业得到更快、更好发展,向“真正”的汽车水平靠近。

  农用汽车到了十字路口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在杭州召开全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座谈会。会上明确提出:要加快对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政策研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标准及技术规范。

  数天后,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官员卢希在成都召开的中国农机工业协会农用运输车分会2006年度年会上表示:鼓励低速货车生产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生产适合农村使用的物美、价廉、可靠、耐用的低速货车产品。他同时强调:要加强车辆产品合格证管理,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生产企业生产的车辆产品必须与公告产品一致,与样车一致,与产品合格证一致,与上传的产品合格证信息一致。

  据悉,商务部对农村汽车市场的摸底调查,也是考虑农村市场销售的规范问题。很明显,进入门槛低,企业众多,管理混乱是农用汽车产业一直面临的问题。政府这次“出手”就是要使农用汽车产业的进入门槛在无形中得到提高,让那些不具备市场生存能力的企业及时退出或被兼并重组。

  据记者了解,在《中国汽车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最新版本中,新添了对低速货车的标准方向要求,要针对其特点,制定适应农村发展水平的过渡性、强制性标准,逐步提高产品水平。

  由此可以肯定,未来几年,农用汽车将随着新“生活”的开始,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点评

  今天的汽车强国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日本汽车工业起步时,两轮车、三轮车也以它的低价位大为流行。1965年日本政府公布了《轻四轮车法》,规定排量660mL以下的轿车、厢式车、货车可以得到减税、减保险费、免收过渡、过桥费、免车库证明、简化验车、验牌照手续等优惠,这就使得10家汽车公司中的5家参加轻四轮车的竞争。原来生产三轮车的马自达公司、大发公司以及生产两轮车的本田公司、铃木公司后来都转产轻四轮车了。这样,日本的轻四轮车才得以快速发展,为日本汽车工业的崛起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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