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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耗国标实施 1吨以下新车型百公里油限8升以下

    今起,《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标推出。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和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汽车燃油消耗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不仅从技术标准上有力地限制了汽车生产厂家,从而做到环保、节油,同时也使“家庭经济型”轿车又多了一条具体的量化指标,为消费者购车提供了参照。

  标准对应油耗/排放试验,按整车整备质量分成16个不同的重量段,在每个重量段内采用统一的油耗限值,以保证促进所有车辆燃料经济性的提高。标准普遍适用于整车整备质量小于3.5吨的乘用车。凡整车整备质量小于0.865吨的新车型百公里耗油量不得高于7.2升,凡是在0.865吨至0.98吨之间的新车型,百公里耗油量不得高于7.7升。总之,1吨以下新车型百公里油耗必须限定在8升以下。按照不同的重量等级,耗油量也分为相应的16个等级,最高的耗油量是大于2.5吨的新车型,百公里耗油量不得超过15.5升。标准还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新车型的百公里耗油量将更加严格。

  对于那些维持再生产的老车型,国标允许生产厂家经过一定时间的技术改造,从明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上述油限标准。另外,国标还对装有自动挡、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等车型的耗油标准在普遍原则的基础上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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