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推广使用燃料乙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遵照朱镕基总理关于燃料乙醇工作的指示精神,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领导小组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吉林6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河南、安徽两个项目的前期工作也取得了较快进展,“十五”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专项规划初稿已经基本完成。
一、吉林项目正式开工
    吉林60万吨变性燃料乙醇项目(以下简称吉林项目)是国家“十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根据国务院总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有关精神,国家计委对原上报的项目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于2001年8月3日批准了该项目可研报告。据此,中石油公司、吉林省和中国华润总公司积极开展了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前期工程进展情况,9月14日吉林省计委和中石油公司正式提出了项目开工要求,国家计委于9月21日批准了项目开工报告, 并派员参加了9月22日在项目现场举行的开工奠基仪式,在开工典礼上国家计委产业发展司负责人特别强调了燃料乙醇项目要防止一哄而上。吉林项目正式开工,标志着我国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步入实施阶段。

二、河南、安徽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较快
    初步确定了河南项目由河南天冠集团与中石化公司合资建设,安徽项目由安徽丰原集团与中石化公司合资建设;两个试点项目银行贷款基本落实,环境评价工作进展较快,征地等其它各项工作也进展顺利,厂区规划均已完成。近期两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即将上报国家计委,经中咨公司组织评估后,并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三、主要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抓紧组织完成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的要求,国家计委已编制了《"十五"推广使用变性燃料乙醇专项规划》初稿,拟于近期形成讨论稿提交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领导小组讨论后,上报国务院。
    二是研究起草了有关行政法规草案。国家计委已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组织国家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关于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通知》,并与国务院法制办初步进行了衔接。近期拟结合河南、黑龙江两省的有关行政性法规及定点使用推广的实际情况,明确推广使用的试点城市范围,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国务院批准公布实施。
    三是进一步研究落实财税扶持政策的有关实施细则。根据《纪要》精神,国家计委正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粮食局等部门,进一步研究落实财税扶持政策的有关实施细则,待形成文件后,另行下发。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05046961
Email:hyxxb@caam.org.cn chenshihua@caam.org.cn
电话:010-68594196,68595379,68595015,68595235